2025-04-12 06:10:50 教育部
教科技厅函〔2020〕46号
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,部属有关高等学校:
依据《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和《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细则》,2020年7月至9月,教育部组织专家对机械与运载工程领域5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展了定期评估。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。
“大型整体金属构件激光直接制造”等6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结果为优秀;“安全关键工业测控技术”等40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结果为良好;其余中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或未通过。
请有关高校和参评中心认真总结,以评促建,进一步加强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,切实发挥中心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牵引作用,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。
教育部办公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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